券商注意!投行罚单鲜见类型出现,中信、国投证券已“中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崔文静 北京报道  

日前,中信证券、国投证券被上交所点名,并要求出具整改报告。

根据上交所罚单,两家券商在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出具了相关项目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核查意见;经查明,券商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上述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两家券商未审慎关注可能影响审核程序适用的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投行资深保代与券商合规人士发现,被罚原因在此前鲜少出现。

“这是投行被罚新类型,我也是请教公司合规后才明白原因。”某券商保代直言。

两家券商被罚原因相同。根据上述保代解读:涉事券商投行在其他交易所被处罚,未及时向上交所汇报,并且已经向上交所提报的小额快速项目未及时撤回。而按照规定,投行被交易所、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处罚,12个月内不得申报“小额快速”项目。

有鉴于此,受访保代及券商合规人士提醒券商投行注意三点。

① 收到罚单后,投行内部要及时通知,尽量让投行人员尤其是关键保代做到心中有数。

② 被交易所、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点名后,要及时向三大交易所汇报情况。

③ 对于因被罚,此前已提报项目不再符合要求的,第一时间主动撤回。

罚单类型鲜见

日前,“券业一哥”中信证券与深圳券商国投证券(原安信证券)同日被上交所点名,并且处罚原因相同。

记者综合采访与梳理发现,其罚单有两个细节值得关注。

一方面,处罚力度相对较大。监管机构向券商下发的警示函或者监管警示,一般不附加警示函以外的其他措施,情节稍重的涉及约谈。此次两家券商却被要求出具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要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过,被要求出具书面整改报告,并不必然意味着所涉问题严重,也可能是问题较为鲜见,需要引以为戒。

此次两家券商被罚,则是因为后者。

鲜见的被罚原因,究竟是什么?

先来从上交所罚单寻找线索,可以解析为四大要点:

① 在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券商投行出具了相关项目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核查意见。

② 经查明,该券商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③ 该券商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上述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④ 未审慎关注可能影响审核程序适用的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

根据受访投行资深保代对上述四大要点的分析,值得关注之处有四个方面:

第一,上市公司定增可以申请小额快速。目前,上市公司再融资渠道中,仅定增可以申请小额快速融资。

第二,具备一定资质、券商分类评价结果较优的券商投行,拥有帮助企业申请小额快速融资的资格。但是,如果投行被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或者沪深北交易所中的任何一家点名,其在12个月内不再拥有申报小额快速融资的资格。

第三,券商投行被监管点名,一般质控部门会悉数知晓,但投行保代未必知情。此种情况下,在质控严格的券商,投行保代申请适用小额快速融资时,质控部门会驳回。

第四,这一操作模式下存在一个漏洞——对于罚单下发前,已经提报适用小额快速,并且尚未实施的项目,应当如何处置?在不少券商投行中,往往未建立特殊处置机制。

而这,也恰是此次中信证券、国投证券被罚的关键所在。

“此前,鲜有券商因为此种原因被罚,两家券商领罚单,虽然所涉问题相对并不严重,但却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为投行敲响警钟。”受访券商资深保代直言。

防罚单小贴士

“如果说内控相对宽松的券商被处罚,存在个例所致的可能。作为在券商中质控颇为严格的中信证券,同样被处罚,则更大概率是行业漏洞所在,需要广大券商投行人士引以为戒。”受访保代直言。

记者曾采访多位上述被罚券商保代,对方表示对被罚原因“摸不着头脑”。记者遂向券商合规人士寻求帮助。

在合规人士看来,券商因小额快速问题被监管点名,存在两种可能:一则投行提报小额快速项目,质控部门在按照规定应当驳回的情况下,予以放行,此情况下质控部门负有责任;二是罚单到来时,小额快速项目已经提报,后续尚未经质控部门审核。

对于前者,属于券商质控合规存在明显缺陷,相对少见。对于后者,则是不少券商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是当前券商投行亟待填补的漏洞。

填补该漏洞,投行需要注意什么?该合规人士与前述投行资深保代给出了三个防罚单小贴士。

① 投行一旦被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交易所中的任何一方处罚,务必第一时间向其他交易所汇报。最好设置专门的汇报监督人员,可以由负责投行业务质控的相关负责人担任,以防投行被点名却无人向交易所汇报。

② 投行一旦被点名,及时在投行内部及质控部门通报相关案例,同时提醒投行人士:受此影响,哪些事情多长时间以内不可再做;已经提报的项目中,涉及哪些情况的,需要撤回。

相关提醒需要质控部门统一意见,经投行相关负责人同意后下发。如果不进行提醒,投行人士容易“无心违规”。

③ 对于小额快速项目,要格外谨慎。一旦投行被罚,一方面,投行需保证12个月内不再提报小额快速项目;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报送的项目,及时撤回。

需要注意的是,此项不能只靠相关保代自觉,需要质控部门等进行监督,以防个别保代存在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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