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王海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王海燕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海燕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王海燕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7月14日2026年9月20日工作需要否不适用否(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王海燕女士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王海燕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王海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转,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刘冉、沈书豪、王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王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王芳女士简历王芳,女,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浙江爱信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台州银行员工,交通银行员工,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员工。现任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商贸核心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椒江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监事。